【导语】:机动车变更登记是指机动车登记事项如所有人姓名、住址、车身颜色发生改变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变更相应登记事项。 乐山市怎么进行机动车使用性质和颜色变更登记?详见正文。
一、车管所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车管所查验岗查验车辆并预录信息;
第二步: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第三步: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第四步:到牌证窗口领取证件。
二、其它说明
有《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五条、第九条一、七、八、九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办理:
1、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2、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4、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5、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6、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未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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