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乐山出境定居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线下窗口办理。
出境定居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申请条件
1、总体条件:已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
2、可办理提取时间: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后
3、 可提取金额: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
缴存职工本人办理:提供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
1、受托人是职工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职工和受托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工和受托人关系证明及职工出具的委托书;
2、受托人是非职工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职工和受托人身份证明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3、受托人是单位经办人的,提供经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婚姻证明(未婚填写个人提取承诺书)
(三)出境定居证明
(四)任意银行本人I 类储蓄卡
三、办理流程
柜台办理:
业务人员审核相关资料—业务人员录入提取信息并核定提取金额—业务人员扫描保存资料—审核小组复核—后台账务处理—业务人员打印提取凭证—职工签字确认—业务人员扫描回单并归档
办理地点: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都市东华正街 42 号广电国际大厦 6 楼)
网上办理:
提取人登录四川省公积金管理中心—进入“我要提取”模块选择提取类型—如实填写电子表单—扫描资料并上传—业务人员审核提取人信息及电子资料—审核小组复核—后台账务处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乐山公积金缴存、查询、提取、贷款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