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具体奖励标准详见正文。
受理条件
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具体标准为: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每招用1人奖励2000元,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
申请流程
经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核实、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奖励资金拨付到创业大学生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创业实体账户或领办人个人账户)。
申请渠道
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省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等线上方式申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乐山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就业补贴】可获取申请指南,申请条件,申领方法,以及创业补贴,租房补贴相关信息。